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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卫工“翻8吨垃圾找戒指”,失主该给经济补偿
2019-09-30 14:41:03来源:阅读: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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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九成受访者

湖南娄底的肖女士在夜宵店用餐时不慎遗落了婚戒,4名环卫工顶着烈日,用铲子、火钳等工具对8吨垃圾逐一排查,花了好几个小时,最终帮肖女士找回价值3万多元的戒指。肖女士通过夜宵店老板向环卫工道了多遍感谢,并送给环卫工几瓶水。此事引发网友热议,不少网友认为肖女士这么做欠妥,环卫工们应该获得“经济补偿”。

此事中,环卫工该不该获得经济补偿?本期“京报调查”(新京报与清研智库联合推出)对此展开调查。

■ 旁边评论

不尊重助人者及其劳动,被诟病一点不冤

“这个戒指对失主来说很重要,能帮她找到,我们也很开心。”与失主既不相识,又非自己本职工作,环卫工们这种不求回报的热心举动赢得网友一致赞叹。

然而,善良朴实的环卫工不求回报,并不等于他们不该被回报,或者失主理所应当不予回报。

对“举手之劳,不求回报”,人们普遍认同,但从8吨垃圾里翻找一枚戒指,无异于大海捞针,其难度可想而知。四个人顶着烈日一点点翻找垃圾好几个小时,所付出的体力、精力和时间,显然已远远超出“举手之劳”的范畴。事后仅以几瓶水酬谢,难免有不尊重环卫工所付出劳动之嫌。

价值三四万元的戒指混入垃圾堆,大概率不可能找到。其实,即使最后没有找到,环卫工们的辛苦付出也该有合理报偿,更何况最后还为失主找到了。《物权法》第112条规定,“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,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”。失主找回戒指,相当于三四万元失而复得,对助人者却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,这从本质上也反映出对环卫工的不尊重。

俗话说,“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”,但如果“涌泉”之恩被“瓶水”相报,或把别人特意为自己付出的大量劳动也视同“举手之劳”,那被众人诟病一点也不冤。

□井彩霞(媒体人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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